基建处是在校党委、行政领导下,负责管理学校基本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,主要职能包括:
1.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。
2.根据学校的发展,制定符合学校近、远期校园规划和基建工作计划。
3.按照规定,认真编报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,积极申请省投资的基建项目。
4.根据省、市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和计划,编制工程概预算,积极办理工程开工前的各项手续。
5.协助学校相关部门规范做好勘探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和建筑材料等方面的招投标工作。
6.做好工程项目开工前的“三通一平”和各项准备工作。
7.按照合同约定,加强对工程质量、进度、投资的管理。
8.协助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建筑材料、装饰材料的考察和采购工作,严把各种材料的质量关。
9.规范做好工程变更工作。
10.按照合同及工程进度初步审核工程款支付。
11.负责做好基建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12.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。
13.负责建筑物保修期内的维修联系和协调工作。
14.负责学校较大型修缮项目工作。
15.做好反腐倡廉工作,并自觉接受学校及相关部门的监督。
16.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